书法史说殷商时代的甲骨文

2015-10-11 13:46 评论 0 条
杭州书法高考培训班

书法史说殷商时代的甲骨文

我们所看到的甲骨文时期的各种简单的符号,已不具有直接象形的含义。它已经是系统的文字,每个字表达一个固定的含义。因此,文字学家以甲骨文作为文字起源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我们却开始转向它的艺术构造的研究。
甲骨文和金文产生于两个时期,甲骨文是殷商时代的产物,是冶炼术出现和兴盛之前的产物。金文是在商代中期到两周时期出现的,当然,到了秦代还有金文。我们是从书法史的角度来判断和分期的。
殷商时代的甲骨文应用历史很长,它可以说是从象形又回到了抽象,即从简单的刻划符号走向象形,走向组合会意,再走向抽象。但是,这种抽象与前一个抽象的质已经不一样。为了让文字的表达丰富起来,这个抽象阶段所保存下来的是象形所包含并经过提炼而成的造型规律,如平衡、对称、比例、均匀、空间分布等。这些造型含义,在甲骨文里表现得很是充分。我们不能说祖先比现代人的思维要高,但有一点要肯定,在漫长的文字演变过程中,我们祖先的意识非常清楚。甲骨文能到今天我们所见到的这个形态,没有顺着象形文字走下去,表明了中国书法文化的独特生命力。古埃及文字为什么会消亡?因为它太拘泥于形象,没有办法使之符号化;古波斯文字消亡的原因也是因为它在整个象形的过程中显得太抽象,没有办法把象形的元素提出来加以整理利用。而我们今天看中国的汉字,本应按原来的发展逻辑,继续向象形文字的方向发展下去、丰富下去,如果它是过于简单的符号,它也可能马上就消亡了。中国的汉字之所以没有顺着其它国家的文字从简单的象形走向标音,却保存着文字的表意功能,就是因为它走过了一条非常曲折的道路,从简单的刻划符号走向象形,再从象形走向组合象形 (会意),再从会意又走向抽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古代的文字从象形文字起源的说法不太严密,象形只是中国文字演变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但并不是它的起源。文字的功能是表意,它不能太依赖于象形,而必须符号化。但正因为它借助了象形,在象形王国里周游了一圈又回到了自己的位置。所以,它作为一种文字特别是艺术化了的文字能保存下来。这一点,我想正是为什么标音文字系统的书写没有办法象中国书法一样成为完整的艺术品的原因。中国的汉字中所保存下来的甲骨文式的空间概念、对称概念、四维概念以及其它各种造型概念,正是造型艺术的生命所在。而标音文字里面这些概念几乎没有,所以它不能成为一门艺术起步的基础。中国的汉字一起步就有一个符号的前提,又有这些概念的支撑,它就拥有了一个固定格式。我们现在来看汉字,判断它的好与坏,心里立刻就有一竿标尺。如果没有这段历史,没有这个长期文化积淀笼罩下所施加的影响,那我们今天也就无法作出判断。比如端正、均匀、整齐等,即是一种判断,当然这只是一个起点。随后,由于书法的发展演变,对结构、空间、过程更加重视,而且越来越丰富,各种各样的形式语汇都被调动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书法才作为一门纯粹的艺术渐渐走向独立。很难想象,这样一门纯粹的艺术所能调动的语汇却很少——只有线条,除线条之外,没有其它因素。绘画可以用很多方式来构成它的空间 (其中包括形体、色彩、明暗等手段)。而书法只能靠线条来构成它的空间。但是,书法却有这么强的生命力,从艺术史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一门语汇如此简单的艺术,可以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这种线条语汇里保存了造型艺术的很多元素。其它文字如英文的线条的组合,从严格的分类学角度来看,没有我们对汉字作分析时所提出的这些重要元素(当然,从基础的普遍的分析来看它们也有,但是,从艺术分类学来说其它文字没有,而汉字书法有)。所以,汉字与其它文字相比,它首先在形体构造上已显示出得天独厚的优势,它已经有一种成功的前提。甲骨文把这种空间构造复杂化了。这就证明它的艺术语汇更丰富,生命力也就更强。
甲骨文的出现是真正的系统文字的出现,是文字的第一次完成。甲骨文里所包含的各种因素成为甲骨文学说史的一个重要探讨内容。关于甲骨文,据甲骨文研究创始者之一的董作宾先生的分析,大致可分为以下五个时期:
第一期:武丁时期,书法雄浑、伟岸。
第二期:祖甲、祖庚时期,谨饬、装饰。
第三期:廪辛、康丁时期,颓废。
第四期:武乙、文丁时期,劲峭、激烈。
第五期:帝乙、帝辛时期 ,严整而井然有序。

以上五个时期的风格归类,从艺术史的角度来看,当然也是一说。但是,在具体作品的分析中,我们很难看得出有什么明确的界线。有的甲骨文按我们现在书法史风格的标准来看,它们之间可能只有甲骨线条的圆润与尖利之分,或者粗细之分等。但是,要在里面进行复杂的风格类型的评议,实在是很困难。因此,我们在这里只作一下介绍,不作具体的证明。但是,在这个时期已经可以肯定有风格的因素存在。风格的存在一定有个前提,它大致包括这两方面:一是有较大量的物质存在可供比较,只有几片如半坡的彩陶文,要说有什么雄浑与秀逸的风格区别,实在说不上;二是创作这些作品的作者,是巫师、部落首领、贞人等。目下我们所知的贞人即占卜人,有献、韦等名字,从他们在甲骨上署名来看,他们主观上应该有各自意识,有个人的偏好。这一点从甲骨文的现存情况来看,大致可以肯定。随着甲骨文时代的到来,整个甲骨文时期的文化比半坡、大汶口时期的文化要发达得多,很有可能出现一些自然形成的风格。每一个部落,每一个社会集团都有自己的巫师,巫师就是掌握这种文化的人,不同的掌握文化的人可以形成各种不同的书写流派,当然这是被动的。在那个时候已经有一种师徒授受的关系。河南安阳出土的甲骨文里,我们发现有一片甲骨很有意思。前面两行刻得很整齐,横平竖直,一看就是一位老手。而后面两行刻得歪歪斜斜,一看就是一位新手。可以猜想一下,整齐部分是老师刻的,歪斜的则是学生所刻。学生跟老师学,可以证明当时已经出现师徒授受关系,并表明流派意识已萌芽。因为当时甲骨文没有固定统一的标准,只能跟个人学。随着甲骨文的不断演变和向前发展,这种文化传授的方式及所产生的师徒关系的延续,就可以形成后来的流派。所以,甲骨文时代,完全可以按照董作宾的分法,分为五大类。但是,这五大类的艺术标准本质上是在文字应用的过程中被动催化的自然结果,而不是艺术家主观确立的标准,那个时代如果有书法也是不自觉的。我们现在讨论甲骨文里有多少艺术性,或从陶文上的空间意识联想到艺术品,实际这是我们现代人的一厢情愿。但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我们今天的看法,如前所述:“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不过应该明确,当时的人不是这么想的,当时人没有 “书法意识”这一概念,这是一个前提。带着这样一个前提来看这么多的风格分期,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这些风格的分期都是被动的,都是今人根据主观认识进行划分的。这和王羲之以后的书法家主动追求某一艺术风格是截然不同的。同样是一个概念分期,我们把书法作品分成雄浑的、典雅的、轻秀的、端庄的,或尚法、尚意、尚韵的不同,这种分期与分类和我们现在所说的分期分类也完全是两回事。所用的术语、所采用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甲骨文在不断地演变,在不断地向前发展,从现在对甲骨文的分期一直到所谈艺术流派的区分,其间的距离也非常之大,而这个距离对于绘画史不成问题。在很长时间里绘画史可以在主题上带有某一种功利,如阎立本画 《历代帝王图》是带有一种主题倾向,配合功利的需要而画的,但是,以画本身来说,从一开始就比较明确,它是为欣赏而存在的。绘画从一开始就带有一种很明确的赏玩目的。而将书法与绘画比较却可以看出:把文字写整齐与书法本来的艺术目的毫无关系,只是为了文字认识的方便,其本身未必即是赏玩的。书法与赏玩的关系很复杂,我们在讨论时常常会举例,如写一首诗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如果不认识这些字,能否欣赏这些书法?回答是 “可以的”。会读固然好,不会读也不影响欣赏,但为什么开始就先想到读呢?因为文字的功能始终在干扰你,第一反应就是读,所以,不能说看一个文字时只欣赏它的形态,而绝对不读。在书法里面要区别应用文字即 “读的文字”和赏玩艺术即 “看的形式”的区别是很困难的。但在绘画中这种现象却无关紧要。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书法永远也摆脱不了应用的干扰,文字的实用既是前提,则不管我们如何强调反对 “字”的概念,提倡赏而不是读,但只要有字的形式在,一定先反应读,即使如甲骨文、金文这样大部分不认识的环境之下也不例外,这就是文字载体给书法带来的限制。
于是,甲骨文研究家们考释字形,判别字义,忙得不亦乐乎。在唐宋时代如果这样做,一定会被认为多余,而且对书法的基点把握有问题。书法是艺术,去关心它如何读有什么意义?但在上古时代的书法史 (文字史)上,它却有重要意义,因为它能帮助我们了解本来很难了解的当时社会与文化环境。比如,当时甲骨文有三千多个应用的文字,其中我们能够辨识的大约有一千四百个字。而在甲骨文研究中,最受重视而且比较有成果的则是内容的分类。罗振玉 《殷墟书契考释》将存世甲骨文 卜辞按照 卜问内容加以分类:分为 卜祭、 卜告、 卜享、 卜出入、 卜田猎、 卜征伐、 卜年、 卜风雨及杂 卜九类,各类之间的文字在形体上并没有太专门的风格分野,与我们目前所认识的秦汉以降书法依类分为石碑、墓志、摩崖或诏版、兵戈等的情况不同。此外,依据对文字的释读,我们还开始了解了甲骨文的年代分类与作者分类,比如董作宾就根据甲骨文中称呼关系来判定年代顺序,并编成一篇 “贞人”名册,它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书法家名录。一个搞甲骨文书法的专家,可以根据这个贞人名册去判断各时期甲骨文书风分类的大致情况, 卜问是一个依据,星象、易占也都是一个依据,在10961块甲骨中所刻的文字,是可以依此作出一些艺术分类方面的深入研究的,这就进入了书法史的研究范畴。

很明显,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甲骨文世界而不是熟悉的现代汉字世界,为了史的研究,应该依靠古文字学、甲骨学成果的支撑,但这种支撑应该被转移到艺术目标上来。从总体上说,殷商时代还是一个实用的时代,它的风格展现仍然是被动的,自由放任的。这种实用的规定,决定了甲骨文时代文字的基本形态。一个老师写一道正确的文字,是提示出一种标准书体,而后学生跟着慢慢地学,其标准肯定是认识准确、排列整齐均匀,横平竖直,这一要求对艺术来说只是最低的要求,真正的艺术要求要比这一步高得多。但文字只要求做到这一步就够了。大家都知道有这样的体验,看一张铅字排列整齐的报纸比看一副书写龙飞凤舞的书法要轻松得多,即使是书法大师王羲之写的龙飞凤舞的书法也是如此。这就是文字应用的规定功能。很显然,在这里应用的目的与赏玩的目的被区别得非常清楚。然而,反过来任何一个艺术家,看到排列整齐的作品,都会说很匠气,作者缺少艺术细胞等等,而对于古代贞人巫师来说,能做到这一点,已经是达到了最高境界。要把文字写整齐、写端正是朝思暮想的最高境界。这样看来,古人要努力做到的,恰恰是我们现代人要极力避免的。要是把书法写成端端正正的楷书,写成裁剪很整齐的美术字的话,谁都会认为这是书法的失败。而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却是奢望,因为他们缺乏能力把字写整齐。比如殷人每每在龟甲兽骨上雕刻文字之前,先用毛笔蘸墨写成格式,或用硃笔代替墨笔进行书写,以便为刻契提供依据。目前在殷墟发现的武丁时代甲骨文在笔画刻痕之中有朱、墨等色的残痕,即是证明。手写的格式当然更具有自由度而无法整齐。所以,这个时候的流派区分完全是无意识的、不自觉的。但应该指出:它里面包含有形成流派的基因。老师带徒弟,而老师没有办法做到纯粹客观,他只要一动笔一动刀马上就是他个人风格。师徒相传,就有了承传关系,有了风格的存在,要想摆脱也不容易。那末进一步的结论是:虽然董作宾把甲骨文分出五个风格五个时期,但我们却发现这是一种静态的分析,因为事实上,甲骨文 “书家”(如果有这样的 “书家”的话)的目的与我们今天的艺术家正好相反,那时的 “书家”希望把自己的书写统一化、规格化,而我们现在却希望个性化、多元化,那时的 “书家”希望少一些董作宾总结的五种风格时期的现象而多一些规则的标准形态,而我们今天的评论家却津津乐道于发现其间的差别。那时的“书家”为自己的动辄个性感到悲哀和不满,我们今天却为发现这是个性而欢呼雀跃。即此而论,董作宾的分类只是现代人的返视而绝不是当时的真实书写心态。如果再加上当时甲骨文的刻契的工具限制,以刀或尖利的硬器石头之类在甲骨上刻,又必然限制了作者的个性无法像今人用毛笔写字这样具有自由度,所以它又缺少真正发挥的余地。主观上希冀统一与客观上无法自由,决定了甲骨时代风格发展缺乏主动进取的格局,故所谓的风格分类,其现实意义也就十分有限了。

C思考与练习D
1.为什么说甲骨文时期的风格变迁与分期大都是被动的,它有什么依据?
2.甲骨文研究中包含有几种研究方法?比如以时代分类、以地域分类或以占卜内容为分类……这种种分类对研究甲骨文风格变迁有什么帮助?在过去,已经有哪些重要的成果?
3.为什么说甲骨文时代“书家”即贞人们的理想是整饬、划一、整齐,而这种思想与现代人的艺术理想正好相反?它有什么理论依据?
4.请根据董作宾的 “贞人名册”为线索,具体寻出每位甲骨文书家的作品,并依这些作品进行风格分类与分析,探讨在甲骨文时代,个人 (书家)对书写风格的主动控制能力究竟有多大?并据此构画出甲骨书法的大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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