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陶器卜的印陶铭文与刻画文字 秦代书法史

2015-10-01 23:57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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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的陶文,从现今考古发掘得到的资料归纳,大致有四种类别:第一类“物勒工名”和制陶地点等印陶铭文;第二类是刻于瓦上的简单的刑徒墓志和其他文字;第三类是秦瓦当铭文;第四类是秦瓦量上的秦诏铭文。这些作品的年代多为战国晚期至秦代的十五年间,从字体上辨认则基本上属于小篆体,除去陶量上的秦诏整饬规范,以及秦瓦当文具有较明显的装饰效果外,秦代陶器上的铭文多出于下层官吏和民间工匠之手,具有浓重的隶意,在自由、简朴的笔道中,反映了刻手不同的个性。
秦代陶器上的印陶铭文与刻画文字 秦代书法史
    秦代陶器上的打印戳记和刻画文字,多为下层官吏或制陶工匠所为。所谓戳记,通常是在陶制或木制的印模上刻出文字,再打印到未经烧制的陶丕上,故又称印陶铭文。其内容反映了当时制陶业的真实情况,如器物的编号、制陶窑址、官署名、作坊名、陶工名、器物主名,以及各种吉语等等。
   这些陶文的出土地点相对集中于秦故都雍城(今陕西省凤翔县)、咸阳和秦始皇陵,其他地区发现较久例如1977年风翔县高庄村秦代墓葬出土的17件陶击中,8件刻有铭文,部分还填有朱色。铭文内容标示了陶击的容量和所有者的姓名,如“隐成吕氏击,容十斗”(图7)。这些陶文虽不能确定其制作的绝对年代,但其风格酷似秦诏版上的刻辞。又如1959年陕西省蓝田县出士的陶器刻文,1976年临潼县秦始皇陵东上焦村秦墓出土的陶器刻文,字体都为小篆,其风格亦与诏版刻辞同调,笔道瘦劲刚健,反映了这一时代陶刻文字风格的特殊趣味。

    此外,出土地不明而为收藏家所重的《苏解为器盖》(图8)亦甚有时代特色,近人陈邦怀先生在陈直《摹庐藏陶捃存》中说:“篆书硕大而雄肆,徐谓此秦物也。苏解乃陶工之姓名,物勒工名是也。‘为’,犹‘造’也,言‘为’不言‘造’者,先秦言’为’也。’。他认为汉人始将“为”改成“造”,所以断为秦代之物。此盖似陶工以木棒率意在泥坯上刻画而成,篆中带草,与上述阴刻文字异趣。作为秦代印陶文字的标本,近世的发现也相当可观,主要见于当时秦中央官署控制下的制陶作坊所烧制的板瓦和筒瓦上。由于就地取材,就地造窑。所以大多数出土于秦都咸阳遗址和秦始皇陵园范围内。这些印陶多为阴文,少数为阳文。内容则主要是烧砖瓦工匠的官署和人名。在秦代官窑徭役性制陶作坊烧制的砖瓦上,印陶的内容更多的则是工匠人名和其所属县邑的地望名称。在这些印陶中,前者属下层官吏所为,字体为小篆,相对说来,较为规整。后者属于徭役工匠所为,字体虽为小篆,但不少印陶风格粗犷草率,文字中常混人民间俗体,与秦隶风格相近。
    此外发现于咸阳、秦始皇陵园、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的日用生活陶器和瓦器上的“市亭”类印陶文字(“市亭,为秦当时“市,的管理机构名称),以及在陶制量器上以印戳形式铃压出的成篇的秦诏铭文,亦具有以上艺术特点,它们既可作为秦代印章的一个侧面来看待,也为研究秦代的书法提供了可贵的资料。这些陶文雄辩地证明,秦统一中国前后,类似诏版风格的小篆和秦隶是当时通行的日用文字。

    对于陶量上的秦小篆书法,其文化传播功能,也应给以高度关注。我们知道在青铜量、衡上刻(或浇铸)一篇秦诏文字毕竟不易,而在陶质的量器上,利用印戳的功能,则便捷之法应运而生,以四个字刻为一印章,反文,将整篇诏文制作成若干枚印章,连续钤压、排列于陶制量具泥坯的四周,这就形成了一篇完整的秦始皇诏文(图9)。这样在烧制陶盒前,可以成批地规模化地复制诏文,很显然这与后世的“印刷”概念是一样的。如果每四字刻为一印,是泥质,经火烧后成为陶印,即是后世所谓泥活字、如是木质,则即是后世所谓木活字。我们看四字为一组的印迹,从文字上说没有任何意义,只有连续组成一篇文章,才有了文义。可见四字也罢,一字也罢,这样的活体印章就是后世所谓的活字。而陶量上的秦诏铭文,则可视为由活体印章印制出来的秦代的“印刷品“,从文化的传播的角度观察,这是十分伟大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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