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晚期陶器饰纹的“书感”

2015-10-09 18:59 评论 0 条
杭州书法高考培训班
新石器时代晚期陶器饰纹的“书感”
原始初民以尖锐器在洞壁刻划线条,这些线条是用来记事还是有其他用途,不得而知。如果不把问题追溯到那样遥远的时代,至少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我们的祖先已经成功地运用线条去作陶器的装饰了。尤可注意的是,这些线条,不是作为勾描物象轮廓的辅助性手段,而是独立的,即仅仅是由它们自身来完成装饰任务,或者说,它们具有独立价值的美感。这一点非常有意义,与我们的论题有密切的关系。纵观各文明古国,在同一历史时期,还没有这样突出的例子,即大量地用线条去创造装饰美。
西方绘画的线条,主要是用以去构成明暗.体现客体的结构。它本身只是手段,离开体、面,便无从评价线条的优劣成败。极端一点说,它没有多大的独立审美价值。
1921年,在河南绳池县仰韶村发现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的彩陶后,各地相继发现了这类原始文化。其范围东起渤海,南及长江以南,西至青海,北至长城以北,这便是所谓的“彩陶文化”体系,或“仰韶文化”体系。属于这个体系的,有半坡文化、庙底沟文化、马家窑文化、半山文化、马厂文化等。
1953年在陕西西安东郊沪河旁的半坡村,发现距今六七千年的氏族部落遗址,其中有六座烧制陶器的窑。作为装饰性的陶纹,就多达一百多种。(来源 书法屋:www.shufawu.com)据石兴邦先生的研究,如“I”、“Z ”“S”、“X”、“十”、“N”等等,是一种符号性的装饰,除具有审美装饰效果外,还蕴含着当时人的某种观念。所谓符号性装饰,亦即具有一定的表意性质,虽不能谓为文字,但已含有文字的成分了。自然,这类以线条去组构的符号,究竟意味着什么,便无从了解了。
这类陶纹,也有较写实的动物纹、植物纹,不少陶器是线、面的巧妙组合。即使这样,不少写实性的陶纹,也是用线勾描而成的。线条的形态丰富多彩,少数陶器竟然全部用线条去装饰,非常特异。
在晚期彩陶中,网纹的比例增多了,河南荣阳秦王寨遗址出土的陶器,网纹成了习见的纹饰,动、植物纹饰相应减少了。荣阳秦王寨出土的一只彩绘陶钵.通体以交错和垂直的线条为饰。颈部线纹作:
    这一种风格,在马厂型彩陶、辛店型彩陶、半山型彩陶中都不鲜见。
从造线的技巧看,不少陶器的线纹或围绕器腹,或垂直而下,或倾斜而下,或作曲状.或作波状,粗细不等,长短不均,有的粗犷,而有的却极秀逸。须知,在西周及汉代的金石器物上,我国祖先就有以文字为饰的习惯,秦汉的瓦当亦如此,这与彩陶以线为饰是否有渊源关系呢?

荣阳秦王寨地居中原,而秦王寨型陶纹以线为主。中原为华夏文化之发源地,古之遗风由此肇启,这应该是理所当然之事。
彩陶上的线条,当然不是文字,更谈不上书法。它们之间的关系,在于彩陶的线纹在线条及线条的组织上,已有明显的求美意识,而这正是书法艺术的灵魂。可以这么说,造线与组线(按汉字的结构)正是书法的两条基本原则。如果石兴邦先生的研究成立,即彩陶上的线纹,有不少是符号性的,那么,彩陶以符号性的线纹为饰岂非殷盘周鼎的先声?这便将我国在器皿上以文字为饰的风尚上推了三千年左右,一旦文字产生,那种“符号性的装饰”便为文字的装饰所取代,这也是合乎逻辑的发展的。
距今六七千年的半坡文化,其陶器刻纹,是装饰性很强的纹饰,但是否有一定的表意性,至今仍难确定。至大汉口陶尊“文字”的发现,可以断定,刻纹的表意性已明显了。
出土于首县陵阳河及诸城前寨遗址的陶尊,在尊腹上方外表有一个神秘的刻文,即:

    这是早于商代大约一千五百年的陶器刻文。半坡文化的刻文,多是单独的直线、横线、斜线,或交叉组合,构成比较简单,即使它们有一定的意义,从刻文的简单看,这意义也是极简单的,犹如绳结记事一样。而大坟口陶尊“文字”,其结构已很复杂。于省吾先生认为:“这个字上部的O,像日形,,像山有五峰形。”甲唐兰先生认为,大坟口文化陶尊“文字”可以说“是商周时代文字的远祖”。(倪志云先生则认为,(阳)的早期形态,是“‘乾天’之‘阳具’的艺术造型”,是“蕴含着一整套阴阳和合思想观念的符号”。因为,这个刻文中的O,含着‘旧者为精”的观念,也就是乾阳符号;为山,亦象征大地,则是坤阴的符号;为云气,则有“云行雨施,品物流行”叱勺含义。
“书画同源”只是一句正确而浮泛的话,大汉口陶尊“文字”,则提供了实证。这个符号,展示了中国文字草创时代的“书画”混同形态。中国文字的“远祖”,竟是形近绘画的线构符号,竟是陶器上的装饰刻纹。这种情形,与其后殷盘周鼎汉铣上的铭文,俨然一脉相承,所不同的只是,后者是已用成熟的文字上器。从准文字的符号到纯文字,在这漫长的时期,以字上器,求其美观,说明中国文字在其孕育期、诞生期,便已与美感难分难舍、融为一体了。
这种装饰思想的萌芽,对于“写字”能成为艺术,关系很大。或者说,“写字”之所以能成为艺术,有审美的价值,是古人以线条作装饰的习俗的自然延伸,审美思想,早已植根了。
文字的产生是一个极漫长的过程,并非先有了什么“造字”之法,再由一两个人“造”出字来。郭沫若先生说过,半坡村遗址出土的彩陶器物上的花纹,可以说是最早的“书法”形态。彩陶上的不少线条组构,如“米”等等,确实有着“书法”的韵味。所以,从彩陶而至西周青铜器,便是从有“书法”韵味的线纹装饰向以文字为装饰的过渡。这个过渡,正是形式的演变、发展与美感的滥筋。其间,我们可以寻觅到在形式及精神上的承袭线索。书法艺术因文字的产生而在形式上得以确立,完成了漫长的孕育期。在美学精神上,因早已用线条为装饰,故美感之渗人线条,由来已久。这样,一旦文字产生,美感注人到文字的线条中,经后代的努力,水到渠成,书法便登上了艺坛,终于成为一枝奇花异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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